开展学习教育工作
3月27日,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及省、市、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以及最高检、省院、市院相关部署要求。会上,我院通过了《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方案》,研究部署了学习教育工作。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剑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
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全体干警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为推动全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作风保障。
会议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研讨,夯实思想根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总结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与经验,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借助“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将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
二是深入查摆问题,检视自身不足。对标对表党中央要求,全面深入查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检察机关、检察环节突出问题,坚持刀刃向内、发扬斗争精神,把问题找准、把根源挖深。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务求取得实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久久为功,把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服务群众工作,持续推动检察机关作风建设走深走实。注重把学查改贯通起来,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教育引导党员干警深刻领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带着问题学、结合实际学,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