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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清河门区纪委机关、中共清河门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22年度科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2月16日,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区委第七督导组组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冯秋丽,区委第七督导组成员、区政法事务服务中心主任金兴到会指导。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彦辉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会上,杜彦辉通报本次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情况,代表党组班子做对照检查,并带头进行了个人对照检查,深入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具体原因,明确整改措施。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实际逐一作个人对照检查,相互开展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冯秋丽对此次民主生活会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院党组高度重视,自我批评直面问题、剖析原因追根溯源、相互批评态度诚恳、整改措施具体,会议注重实效,质量较高,达到了预期目的。会后,院党组要及时形成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情况的通报,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领导班子要制定整改方案,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清单,把存在的问题解决到位;要用好用足这一次会议成果,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用学习成效推动清河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杜彦辉表示,全体班子成员要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结合点评指导意见,结合相互提出的批评意见,切实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为深化会议成果,推进问题整改,杜彦辉提出三个方面要求:
一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狠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坚持司法良知,以“求极致”的标准把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三要牢固树立“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统筹兼顾、把握重点,补齐工作短板,一体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