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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尖上的正义: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举办“三书”写作培训会

      时间2025-02-28

    清河门区检察院

    “三书”写作培训会

    ·笔尖上的正义·


    培训会

    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文书写作水平,规范法律文书制作,2月27日,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举办了“三书写作培训会”。公安机关和法院的领导、同志受邀参加了此次培训会。



    培训会上,清河门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王大为讲解《起诉意见书》的写作要点,结合其个人多年办案经验,从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详细阐述了《起诉意见书》的写作规范和技巧,并针对实践中常见问题进行了重点分析。



    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卢珊就《起诉书》的写作进行了深入讲解,内容不仅包括《起诉书》的写作格式,还包括写作使用的语言、写作中的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清河门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刘璐对《刑事判决书》的写作进行讲解,她结合典型案例,从事实认定、证据分析、裁判理由等方面,对《刑事判决书》释法说理部分进行重点讲解,并分享了提高法律文书写作水平的经验和技巧。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实用性强,得到了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对“三书”写作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掌握,今后将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法律文书写作水平,为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贡献力量。

    最后,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黄剑强调,法律文书是司法工作的重要载体,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和公信力。她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法律文书写作水平,确保每一份法律文书都能准确、清晰地表达法律事实和适用法律,真正做到“笔尖上的正义”。同时,还鼓励全体干警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写作方法,推动法律文书质量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