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礼仪的内核,礼仪是文化的表象。一个团队、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都会形成自己独特的文化,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也是一样,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在这个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法律文化,就是检察文化,检察文化的表象就是检察礼仪,在日常的检察工作中彰显检察礼仪,就是弘扬检察文化。
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
是维护国家法治尊严
和维护检察权威的需要
文明司法,仪表先行
这些关于检察礼仪的细节
你get了吗
身着夏季制服时,检徽应佩戴在左胸前口袋沿上方1厘米徽章佩戴标记处,垂直于地面。
身着春秋季制服时,检徽应佩戴在左驳头扣眼处,垂直于地面。
穿着检察制服时,应佩戴检徽。党徽与检徽不得同时佩戴。
穿着检察制服,应当做到服装整齐洁净,仪表端庄得体,女同志不得披散长发、染指甲、化浓妆,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首饰;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或者饰物。
穿着检察制服要着黑色皮鞋,男同志配穿深色袜,鞋跟一般不高于3厘米;女同志配穿肤色袜,鞋跟一般不高于5厘米。不得敞怀、披衣、挽袖子、卷裤腿。
穿着检察制服时,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饮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检察人员在出席法庭、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刑事执行监督、接待群众来访、接受媒体采访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时,须着检服、戴检徽。
来源:浙江省湖州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