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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院和市院工作部署,我院于2018年10月26日上午在清河门区天林百货广场以 “守护公共利益,共建美好家园,辽宁检察在行动”为主题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活动。
院党组对此次公益诉讼宣传活动非常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由主管公益诉讼工作的副检察长郝文学对此次宣传活动进行部署安排,并由民行科牵头,办公室、政治处等部门配合做好宣传活动,还专门制作了公益诉讼宣传条幅和展板。宣传活动期间,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晓波亲临宣传现场,向咨询群众发放宣传单并就公益诉讼进行了解答。此次宣传活动在区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5处,发放宣传单200份,解答群众咨询60余人次。
过此次宣传,加深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了解,扩大了公益诉讼的社会影响,拓展了公益诉讼案源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