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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远的记忆——11.17

      时间2018-11-20

    永远的记忆——11.17

    11月17日,是一个很平凡的日期,但是对阜新市人民检察院的全体干警来说,却是一个很难忘的日子。1978年11月17日,也就是40年前的今天,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公章正式启用,标志着阜新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对外办公、办案,开启了阜新检察恢复重建后的光辉历程。

    阜新检察恢复重建后的1号案件

    春华秋实满庭芳,沐风栉雨砥砺行。弹指一挥间,阜新检察恢复重建已走过了40年。40年众志成城,40年砥砺奋进,40年春风化雨, 40年来,阜新检察人始终高举旗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牢固树立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争先创优三个理念,抓实业务工作、队伍建设两个基础,积极推进智慧检务、科技强检建设,用双手书写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壮丽篇章。

    照片中的回忆

     

    1985-2002年阜新市人民检察院使用的位于解放大街建设桥北的办公楼和当今的检察院办公楼

     

    1979年市院第一台北京吉普和当今的警务装备

     

    1990年检察干警研究案情和当今的检察干警研究案情

     

    1990年5月9日市检察院检察干警正在审查犯罪嫌疑人和当今的检察干警开庭提起公诉

     

    1990年7月25日市检察院侦查人员深入群众调查取证和当今的现场勘查

     

    1980年,市院第一台上海轿车和当今的汽车装备

     

     

    老式检察服和新款检察蓝

     

    检 察 服 饰 的 “ 变 迁 ”

    早期警务装备

     

     

    回首往昔,从筚路蓝缕到方兴未艾,我们向在峥嵘岁月奋斗过前辈致敬;憧憬明天,继往开来再扬帆,以青春之我、奋斗之我,为检察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走进新时代,阜新检察机关及全体检察干警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要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持续深耕主责主业,积极担负起各项检察职责,为阜新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奋力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谋求新作为、续写新篇章。

    转自:微信公众号:阜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