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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 ——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

      时间2019-01-28

    公检法召开联席会议现场

    为了加强公检法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证据标准,提升办案质量,逐步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诉讼体系。1月22日,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与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召开联席会议,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子权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及公诉科员额检察官,区法院副院长吕金湘同志、刑事审判庭庭长包德喜同志、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哲同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辉同志及区公安分局业务骨干共计二十余人参会。

    会上,公检法三机关分别梳理出了刑事案件办理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对法律文书的规范制作、刑事证据的合法性审查、涉黑涉恶案件的证据采用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会人员积极发言、各抒己见,气氛热烈,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达成共识:一是应围绕以审判为中心充分发挥公检法三机关的法律职能作用,在坚守程序规定的基础上加强沟通交流,注重协调配合,构建互动协调的良性局面。二是应以审判工作为着眼点,在搜集、固定证据,完善证据链方面,细化、优化侦查工作,达到从源头上保证调取刑事证据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及关联性,充分发挥审前过滤功能,不断提升证据质量,从而减少或消灭无罪案件,充分彰显司法的公平正义。三是明确涉黑涉恶案件的证据采信标准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并就实现涉黑涉恶案件的及时、准确办理达成初步共识。


    文字:许斌  王希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