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践行检察监督“双赢、多赢、共赢”新理念,助力政府依法行政,谋求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有效开展,3月11-12日,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了保障“舌尖上的食品药品安全”3·15特别行动,对校园周边13家超市“五毛食品”销售情况、辖区内20余家猪肉摊位猪肉检疫情况、6家药店经营情况开展联合检查。
联合检查组本着严谨标准、严格监管、严厉处罚、严肃问责的原则,仔细对各经营场所的相关证照、供货渠道、卫生状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及上岗资质、猪肉是否检疫及宰杀时间等方面进行逐一检查,并对食品、药品的外包装合格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此次专项检查共发现个别商家销售“五毛食品”等6个食品安全方面问题和违规销售处方药等10个药品安全方面问题,制作执法笔录40余份,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0余份,扣押“五毛食品”、违规存放药品、涉嫌虚假专利保健品20余种200余件。
在检查过程中,区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密切配合,主动向经营者释法说理,详细讲述“五毛食品”对未成年人生长发育的危害及违规销售、保存药品给消费者带来的健康隐患,提高了商家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法律规范意识,确保在销售环节把好食品药品安全关。
来源:微信订阅号“阜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