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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救助+检察帮扶”让被“撞瘫”的一家重现生机

      时间2021-02-08

    “司法救助+检察帮扶”

    让被“撞瘫”的一家重现生机

    年关将至、年味渐浓。

    农历腊月27日这一天,阜新市清河门区院副检察长郝文学及办案检察官带着年货,再一次驱车数十公里,去看望办案中结识结对开展检察帮扶的赵某某家。

    “感谢,真是太感谢了!你们前些日子刚刚给的5万元司法救助金呐,可是救了全家人的命啊!”“这大冷天的,你们又大老远来看我们、还送来这么好的年货,真让我们一家人不知道说啥好了……”


    在13年前,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撞瘫”了同村里一家人平静的日子。那是2007年7月,原本老实任干的农民赵某某被宋某志驾驶的农用三轮车撞至二级伤残。后经阜蒙县法院于2008年3月判决被告人宋某志赔偿赵某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5.34266万元。被执行人宋某志从未履行过法定赔偿义务,且远赴外地打工杳无音信。赵某某曾多次向阜蒙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未果后,于2018年7月31日,由阜新市中级法院裁定该案交由清河门区法院异地执行。经清河门区法院依法查询后,以被执行人宋某志无可供执行财产为由,于2019年7月31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0年7月30日,走投无路的赵某某委托其子到清河门区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


    被撞成残疾、又得不到赔偿,申请强制执行又无果的“无头”案,辗转来到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为详细了解案情,长途驱车穿隧道、跨山沟来到一处荒凉偏僻的小山村。他们望着眼前破旧的房屋,屋前拄着双拐目光呆滞的老人,屋内瘫痪卧床无法言语的赵某某,心情顿时无比的沉重。当了解到赵某某2007年被撞致截瘫卧床至今,当年只有14岁的儿子被迫辍学干起零活补贴家用,顶起一家艰难的日子。就这样不幸的一家又连遭厄运,赵某某的妻子和与其共同生活的岳母又先后患腿部血栓和严重摔伤至拄双拐才能勉强行走。现赵家4口全靠其子一人只能在家门口打点儿零工,每天赚个百八十元维持生计,尚欠借钱治病款2.7万元未还。况且其家庭住房是建在山坡上的早年农村老式木梁结构房,因年久失修也是摇摇欲坠急需修缮。


    检察官针对这个急需全社会救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方面积极主动跟法院联系沟通督促执行事宜,另一方面积极伸手帮助为其办理申请司法救助,积极向市院相关职能部门汇报沟通情况,并及时向来阜调研的省院控申部门领导作专门汇报,得到了省、市院领导的悉心指导帮助与充分肯定支持,使5万元司法救助金很快落实到位发放到手。同时,清河门区检察院还向清河门法院发出了“对该案恢复执行”的检察建议,得到了清河门区法院的采纳并在恢复执行后,采取积极的执行措施执行到位案款2456.83元。


    在短暂而温暖的沟通交流中,赵家人流露出要给恩人般的检察官们送个锦旗表达谢意的想法后,郝文学副检察长紧紧握着赵某双的手郑重的说:“千万不要有啥负担和想法,请你们把做锦旗的钱省下来,好好吃顿年夜饭吧!”“请你们全家人都放心吧!我们一定会尽全力继续帮助你们共度难关,继续帮助你们直至走出目前的困境、彻底脱贫脱困……”


    回程的路上,郝文学和同行的检察官们,正在积极深度谋划着走产业扶贫等更加务实、管用的长期扶贫救助方案,着手联系起了相关部门,继续帮助赵家人彻底脱贫脱困、真正走向小康。


    转自:阜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