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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各级人民检察院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聘请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的部署要求。7月18日上午,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副检察长杨利,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景顺、清河门区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邹黎明,特邀检察官助理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院长孙振江、清河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清河门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齐跃出席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彦辉主持会议,院其他党组成员、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杜彦辉宣读了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决定,杨利对两位特邀检察官助理成为检察机关的一员表示祝贺。
杨利在讲话中指出:一要做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高参。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民检察制度的重要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司法不断走向公开、民主、透明的重要体现,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需要借智借力。随着新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检察机关办理的新类型案件也在不断增多,比如涉及环保、知识产权、证券金融等案件,专业知识要求越来越高,而要把每一个案件办好,实现“三个效果”统一,不仅要有法律思维、法律专业知识,也要善于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善于倾听各方面声音,兼顾法理、情理、民理,希望特邀检察官助理能够为新时代检察事业创新发展贡献智慧。
二要发挥好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作用。特邀检察官助理要发挥优势,大胆履职,积极为检察工作出谋划策;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既是一种荣誉,也是一份使命和责任。要准确把握角色定位,认真履行特邀检察官助理职责,积极参与检察机关的案件办理,主动了解检察工作;对检察业务工作中的专业性问题,主动提出意见建议;要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和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民主监督,促进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同时,通过外部的工作渠道、社会影响,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理解和认同。
三要拓宽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履职渠道。对于特邀检察官助理,不能一聘了之,要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制度优势,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善用、善待特邀检察官助理,不断提高多元化、多角度办案的能力水平。对特邀检察官助理的意见建议要虚心接受、积极反馈;要围绕当前的热点问题和突出难题,主动与特邀检察官助理沟通对接,把我们的业务优势和专家的专业优势紧密融合;要积极搭建工作平台、畅通工作渠道,使各位专家的付出得到充分尊重,让各位专家的才智得到全面发挥。
刘景顺、邹黎明分别在会上进行讲话,为我院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孙振江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院长、教授,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主编《刑法学》教材一部、《中国婚姻家庭制度研究》专著一部;在《当代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
齐跃 阜新市清河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清河门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长期工作在行政执法第一线,多次代表市局参加全省执法技能比武并取得优异成绩。
受邀的检察官助理会上作交流发言,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履行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职责,不断强化专业水平和技能,发挥专业领域优势,积极协助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贡献力量。
杜彦辉在总结讲话中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善于融智借力。要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参谋员”“调查员”“联络员”“宣传员”等作用,确保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二要利用专业优势,积极履行职责。各部门要积极借鉴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工作经验,邀请检察官助理参与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充分学习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专业特长,做好常态化进行联络和协同,确保特邀检察官助理依法依规顺利履职。三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特邀检察官助理要充分利用专业特长,对办案领域存在的困难提出专业的意见建议,共同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行检关系,形成双赢共赢多赢局面,合力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