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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关于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告知

      时间2022-11-28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12309检察服务中心

    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告知


    根据阜新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为了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止疫情传播,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诉讼服务工作,切实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确保依法案件及时办理。现将相关工作事项告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工作

    自即日起,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暂停现场接访,恢复接访时间视疫情和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请通过以下途径向检察机关反映诉求:

    1.法律咨询请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控告申诉请拨打专线12309或0418—2782000.

    2.邮寄。请将控告信、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收(详细地址:阜新市清河门区北山新区路57号)。

    3.登录网络:

    (1)登录网页版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

    (2)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

    (3)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按照相关操作指引填写相应信息,反映诉求。


    二、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需要办理查询案件信息、申请阅卷等业务的,可通过电话查询0418—2788209、0418—2782000,或绑定12309中国检察网线上提交申请。


    三、依法受理危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举报

    清河门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受理人民群众关于各类危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举报,依法办理扰乱社会秩序、干扰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等犯罪案件。


    四、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一如既往地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尽最大努力降低疫情对工作的影响。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告知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