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同时为了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用真诚和爱心擦亮检察工作这扇窗,为民办实事,以检心换民心,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于2022年10月27日和2023年7月11日成立了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和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现做如下介绍:
1、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
为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快速路”,架起检民之间的“连心桥”,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受理范围如下:
(1)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有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
(2)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中,相关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
(3)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活动或侦查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4)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中存在违法情形的;
(5)人民法院审判活动或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6)监狱、看守所等机关在收押、监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事执法活动中存在违法情形的;
(7)其他依法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损害及诉讼违法的举报;
2、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助力清河门区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破解市场主体投资兴业难题,有力推动清河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受理范围如下:
(1)受理市场主体反映的各级各部门机关或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
(2)办理与营商环境有关的行政执法违规违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违法,党员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
(3)对涉及营商环境的重大疑难复杂投诉事项,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集体商议协调解决;
(4)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办理、答复投诉情况开展督查、回访、测评工作,建议有关单位进行核实并依法追责问责;
(5)对市场主体投诉集中的重点领域,协调有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监督检查;
(6)对全区营商环境投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
(7)提供投诉、受理、调解、反馈等相关服务,方便市场主体投诉。
3、投诉途径:
(1)来电:12309检察服务热线。
(2)来信:地址: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街道新区路57号;邮编:123006;邮箱:fxsqhmqrmjcy@163.com。
(3)来访:地址:清河门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4)网络:阜新检察12309线上服务中心小程序,具体操作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