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的门前,李某手持一面锦旗,上面镌刻着“取信于民办实事 排忧解难勇担当”的字样。她将这份沉甸甸的感谢,交到办案检察官的手中,以此表达对检察机关在办理其母李某某支持起诉案件中所展现的担当。
“感谢检察官,不仅帮助我们解决了法律问题,还为我们争取到了最低生活保障。”李某激动地说道。
今年61岁的李某某,自2018年丈夫去世后,一直独自生活。2022年8月,她因脑梗死、泌尿系统感染等疾病住院治疗,出院后,语言表达困难、行动不便,生活已不能自理。李某某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家中的十几亩耕地,但患病后已无法耕种,生活陷入困境。
今年3月,李某某委托其大女儿李某到本院申请支持起诉,以追偿赡养费。经审查,办案检察官认为李某某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条件,于3月19日决定受理此案。
检察官们在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李某某的特殊情况,立即赶赴其家中进行了走访调查。他们详细询问了李某某的身体状况和家庭经济状况,并了解到她可以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然而,由于二女儿拒绝提供必要的收入证明等材料,办理过程一度陷入僵局。
5月22日,清河门区检察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镇政府代表,就此案召开了检察听证会。会上,李某某的女儿详细介绍了家庭情况和困难,镇政府代表也证实了李某某家中的情况,并表示民政部门已经通过了李某某的申请,下一月就开始享受低保待遇了。
“我们了解到李某某的情况后,立即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承办检察官在听证会上介绍案情时说。
与会听证人员对检察机关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积极履职担当表示肯定,对检察机关就本案支持起诉意见表示赞成。
“我们很高兴看到,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李某某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得到了解决。”参与听证会的人大代表表示。
5月31日,清河门区检察院将支持起诉书送达区人民法院。
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表示,我院将继续把司法为民理念融入到民事检察工作全过程,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活动,聚焦解决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急难愁盼,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
正如李某某的女儿李某所言:“这不仅仅是一面锦旗,这是我们对检察机关深深的感激与信任。”而这份信任,正是检察机关不断前行的动力。